好政策给商用车发展加油
计重收费扩大实施范围
计重收费是今年全国性治超的主要手段。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在年初交通工作会议上提出,要“继续稳妥推广计重收费”政策。
一方面,计重收费政策刺激了重卡市场需求快速增长,使重卡产销量不断上升。另一方面,计重收费政策尚未在全国实行,即使已经实行的地区,也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平衡的问题。这种现状使超载者有空子可钻,某些地区超载现象依然严重,超载车大行其道。不规范的市场,给卡车企业向市场提供不超载的规范车型增加了难度。计重收费政策应在全国尽快普及并得到严格执行。
出口退税税率下调
财政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,从7月1日起调整共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税率。此次税率调整将汽车首次列入,退税税率由13%调整到9%。
国家希望通过下调出口退税税率,促进相关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,引导企业由传统低附加值、低技术产品出口,转为出口高附加值、高科技产品,淘汰落后生产能力,促进汽车业健康发展。
直观来看,出口退税税率从13%降至9% ,对中低端产品出口占主流的商用车行业而言,利润下降是明显的。 但从长远考虑,将有利于商用车产业的成长。
国Ⅱ排放新车停止申报公告
今年7月,轻型汽车国Ⅲ排放标准在全国开始执行。国家发改委规定,自明年7月1日起,全面停止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。
排放标准的提高将对轻、微卡车市场进行调整。占据商用车大半壁江山的轻卡市场历来容易受到政策影响,去年以来,北京、上海和广州等一些大城市实施的国Ⅲ排放标准,对只能满足国Ⅰ、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卡销售产生了极大杀伤力。除南汽依维柯、江淮帅铃、福田奥铃超越和庆铃600P等主流品牌外,一些非主流轻卡厂商的产品销售陷入困境,有些产品甚至退出了这些市场。
《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》出台
12月3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了《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》(GB20997-2007,简称《限值》),定于2008年2月1日实施。
这项标准为我国轻型商用车设定了两个阶段的燃油消耗量限值,第二阶段目标实现后,我国轻型商用车的平均燃油消耗量可望减少10%。
《限值》是我国第一个控制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。目前,我国轻型商用车年均销量在100万辆左右,降低轻型商用车能耗对整个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具有重要意义。国家对轻型商用车燃油消耗量的限定,将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,引导商用车企业的技术进步。对企业不断开发先进技术、生产更节能、更环保的新车型是一个鼓励。
对企业而言,现有国产轻型商用车辆通过第一道关,达到第一阶段限值标准比较容易。而要通过第二道关,达到第二阶段的限值标准则有难度。企业只有顺应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,淘汰落后产品,开发技术先进的产品才有可能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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